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没有补偿
法律分析:有补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如为住建、交通和水利等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应首先向各领域主管部门的清欠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按照项目所属地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