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推销盗版书
当然是违法: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第三款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规定虽然明确,可由于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有着巨大的权威性,教师要求学生订购的书籍,学生一般很难有理由拒绝,这也就使教师向学生推销盗版书有了极好的机会。一旦个别教师见利忘义,有意向学生推销盗版书,学生少有抵制者。因此,要杜绝教师向学生推销盗版书,首先应当杜绝教师以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一切书籍。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规定不行,还应当加强对各学校购买教辅书的监管,对学生使用的各类教辅书进行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除了对教师进行处罚外,同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因为即使他们没有从中捞取好处,也是工作失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