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哪些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中华人民***和国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了多种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包括虚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此外,还禁止通过网络宣传非法集资项目。

《中华人民***和国非法集资条例》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虚构项目:虚构项目是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段之一。条例规定,为虚构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虚构方式非法集资,均属于非法集资行为。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也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没有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类似金融机构合法经营资质,却以“高额回报”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3. 禁止网络宣传:为了避免非法集资利用网络传播,条例明确禁止通过网络宣传非法集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只是非法集资的几种常见形式,实际情况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属于哪种法律行为?非法集资属于经济犯罪范畴。在我国,“非法集资”指通过虚构项目、以“高额回报”吸收公众存款等手段,侵害大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属于犯罪行为。

非法集资对于社会的危害非常大,涉及到公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保持警惕,避免被非法集资人员利用。若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二十一条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非法集资的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二)询问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

(四)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依法查询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账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调查,不得拒绝、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