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期限规定
法律分析: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或者有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出具出口货物代理证书的,领取全部退税凭证和有关电子信息后,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纳税人逾期未收汇或者未办理不收汇手续的,纳税人应当在收到退税证明,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出口退税,即可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