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区有法学学硕的院校

1、内蒙古(2):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

2、广西(5):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学院。

3、海南(1):海南大学

4、贵州(3):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贵州财经大学。

5、云南(5):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6、西藏(1):西藏民族学院)

7、甘肃(5):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西北师范大学

8、宁夏(0):(无)。

9、青海(1):青海民族学院。

10、新疆(2):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一、法律硕士特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二、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1)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