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秀的存在问题

流于形式,原创力低下

中国 本土的真人秀节目原创力低下,并非危言耸听, 节目主要是对国外成功节目的借鉴和模仿:从经《幸存者》启蒙而策划出的《生存大挑战》系列的野外生存类真人秀开始,我们的真人秀创作就走上了一条以借鉴、模仿为本的道路。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游戏博彩节目《幸运52》基本上是英国的同名版本;益智类节目《开心辞典》则来自英国的《谁想成为百万富翁》…… 再看地方台:广东电视台的《生存大挑战》与CBS的《生存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芒果台的《爸爸去哪儿》是引进韩国的《爸爸去哪儿》,浙江卫视的《奔跑吧兄弟》同样也是引进韩国的Running man,其中许许多多的游戏方式都是一样的,创新力极低。但原创力量还很多,比如芒果台的花儿与少年、一年级、奇妙的朋友。

对受众把握不能与时俱进

基于为在传统文化和道德伦理标准教化下成长的中国观众接受心理的考虑,规避是我国真人秀的重要任务。于是国内的真人秀节目形态与西方呈逆向发展:西方室内节目是人性大暴露,国内则全体走进大自然。《走进香格里拉》将重点放在行走与探险,与天地斗而不与人斗,虽名为真人秀却像一部纪实专题片;拷贝自《阁楼故事》的《完美假期》则在极力淡化窥私色彩的同时,加入了 社会 学家的访谈,将一档纯娱乐节目硬生生做成了一档“探究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新型人际关系”的准纪录片—道德与文化就这样成为真人秀本土化的镣铐。在“2003中国真人秀论坛”的讨论中,央视总编室 研究处的王甫博士提出了有趣的问题:非真人节目,比如电视剧,可以有很坏的人物和行为,真人秀里为什么就不能有?很显然,不能有的原因是因为中国电视人对本土受众的判断存在两个基本误会,第一是观众尚不了解真人秀这种娱乐形式,观众群还有待培养:第二是,观众对欧美真人秀的内容的接受度比较低。可以说,这两个误会都是由于对真人秀的收视群把握不够准确。

挥之不去的纪录片情意结

中国电视人不遗余力淡化真人秀的娱乐色彩,固然有出于对中西文化差异的考量,但充溢于心中的纪录片情意结,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我们常常看到扣人心弦的“原版”真人秀被克隆成一档有“中国特色” 的民俗纪录片—如央视的真人秀《金苹果》常将外景选择在一些比较有“文化意蕴”的古镇,然后玩一些诸如跟老乡学做风筝、穿越南北古城、制备豆腐宴等游戏,并在节目中穿插对古镇文化的探询等内容。维汉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走入香格里拉》的策划人陈强曾表达过对本土真人秀在深度上有所成就的期望:“《走入香格里拉》与《幸存者》也不同。后者只是一种非常程式化的游戏,而我们还想把社会学与人类学标本融合进来。”

侵犯隐私

支持者认为,“真人秀”通过真实的电视画面,展现了人性的真善美;反对者认为,这些节目多报道家庭暴力、婆媳矛盾等社会问题,靠炒作个人隐私吸引观众,不尊重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已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有市民认为,电视新闻媒体以新闻的名义侵犯他人隐私,实在不该,“真人秀”在很多时候其实就是靠偷窥别人隐私来满足观众的窥视欲。而针对“真人秀”,有人说有的“真人秀”节目打着创新的幌子,却热衷于渲染卑琐的个人隐私、张扬利己主义,说穿了就是拿无聊当有趣,完全丧失了审美情趣。有律师曾呼吁节目对个人隐私的暴露、人性阴暗面的展现,要谨慎对待,切不可把暴露人性的丑恶,满足人们的窥视心理作为卖点,在传媒技术发达的今天,不但容易形成人格扭曲,更助长窥视他人隐私不良社会风气的抬头。

“记者有权采访、记录发生在公众场所的事件,特别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其中也包括使用偷拍偷录的采访方式,如果其中涉及到某个人,并不发生侵害隐私权的问题。”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唐超华认为,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偷拍偷录仅限于远距离的拍摄,如果对某一个特定的人进行跟踪拍摄,或者近距离拍摄,以致使某人人物形象特定化,则又另当别论。“而在私人不公开场合(如个人住宅、病房等)的采访,则要受到较多的限制。”唐超华解释说,由于隐私具有秘密性的特点,即当事人不愿意将自己的言行昭示于众人,因此,其发生的地点多在秘密场合。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个人信息进行隐性新闻收集,则有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