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会见贩毒的犯罪嫌疑人,要批准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在其它刑事案件中,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批准的。
所以,律师会见贩毒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可以直接到看守所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种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在其它刑事案件中,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批准的。
所以,律师会见贩毒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可以直接到看守所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