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电话24小时

刑侦大队是公安机关隶属的一个部门。如果您有事需要联系,可以直接拨打110。

刑事侦查的措施: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

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

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刑事侦查程序:

1、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