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超市尝了一瓣橘子,结果被罚款一千元,第二天超市倒闭了,你怎么看?

小超市里水果牌子写了一行小小的字,“禁止试吃,否则罚款一千元”,故意写小不让人看到,就是为了敲诈试吃的人,不倒闭才怪。这种敲诈骗局只有小型超市才会遇到,大型连锁超市除非他想倒闭,否则不敢这么做。

01、在超市尽量不要试吃食品,除非是有免费试吃活动

不管是在大型超市还是小超市,尽量不要试吃摆放在架子上的水果。水果一般没有免费试吃,免费试吃旁边会有员工在那里吆喝。不然那些员工就会当你是不付钱擅自偷吃东西,立马要你双倍付款,有一个大学生女孩就是这么被坑的。小刘(化名)去一个不知名小超市买橘子,刚好看到橘子里其中一个是拨开皮,她以为这是放在上面给顾客试吃。刚吃了一瓣就有人过来说这个水果禁止试吃,否则赔偿一千元,然后抓住她要求赔钱,还指了指旁边一个小牌子。根据小刘所说,那个小牌子的小字如果不是凑近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写着字。这就明摆钓鱼坑顾客,真是要禁止试吃,那就应该把牌子放在显眼地方,字也写大点,而且那个吃过的橘子也应该撤走。

02、如果试吃后遇到商场人员要求高额赔偿,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不过小刘遇到这种坑人超市,也没有表现多慌张。这大学校显然是个好学校,懂得运用在学校学到的知识来应对超市经理。当她知道要赔钱时候就已经和他理论,并且声称这个是故意敲诈。经理我估计他也是敲诈了不少顾客,才有恃无恐跟她们说就是敲诈。这段话被小刘录了音,经理这才像个孙子一样安抚小刘。这种伎俩也就能骗骗买菜大妈,大学生都敢敲诈无疑是要作死。现在年轻人都懂法律,何况小刘还是法学生,这个超市经理算是踢到铁板了。像小刘这种遭遇的,如果有人遇到相同情况,不管他们要求多少赔偿,超出合理范围就报警,或者通知工商部门来处理。

03、超市亏损就要欺诈顾客,注定无法持久运营

最后这家超市还是被小刘举报,直接被吊销营业执照。这个超市管理者以亏损为借口坑顾客,这个理由在工商部门面前可说不过去。不然也不会被多次举报封店,一家超市运营,短期亏损很正常。不能亏损就要想办法去敲诈顾客的钱,没有客人光顾超市早晚要倒闭。一旦有人被坑,他们就会对外宣传这个超市是宰客的。这样更会断绝自己财路,还不如老老实实搞点促销,以薄利多销方式让自己的店起死回生。这样都比超市被封掉的好,搞得最后血本无归,这叫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