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财产纠纷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的案由就是返还原物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该物的纠纷。返还原物包括返还动产和返还不动产。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财产指财产的返还,财产的形态包括物也包括权利。

一、适用返还财产责任方式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侵权行为人无权占有受害人的所有物。例如,在腾房案件中,甲非法占用了拆迁办安置给乙的房屋;

2、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物权凭证,如父亲甲起诉要求儿子乙返还自己居住的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二、返还原物纠纷的处理如下:

1、返还原物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即纠纷双方当事人就返还原物一事和平协商处理;

2、返还原物纠纷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处理;

3、返还原物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提起诉讼方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