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处理失踪警情会开展哪些工作

在现实生活孩子失踪的案件是比较多的,孩子失踪后家长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且发散亲属寻找孩子,警察接到报案后也会开展寻找工作,那么警察处理失踪警情会开展什么工作?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警察处理失踪警情会开展哪些工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察接到失踪报案后,会开展的工作包括记录失踪人员情况、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接到失踪警情后,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应当立即确定负责查找的民警。

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派出所负责处置一级失踪警情;刑侦部门牵头负责处置二、三级失踪警情。

在失踪警情处置过程中,发现失踪警情需变更分级的,在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变更失踪警情级别并变更办案部门。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察接到失踪报案后,会开展的工作包括记录失踪人员情况、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