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经营不下去解散员工是合法的吗
公司因经营不下去解散员工是合法的。
公司因经营困难解散,须依法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解散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在此情况下,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补偿金。同时,应依法办理解聘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等。公司解散不免除其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法律义务。
公司解散的程序:
1、公司决策层提出解散提案;
2、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对解散提案进行表决;
3、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解散后的清算工作;
4、公告公司解散,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5、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现;
6、清偿公司债务,包括支付员工工资、补偿金等;
7、剩余资产按照股东权益分配;
8、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解散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
9、公告公司解散登记的结果。
综上所述,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解散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按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使工作不满一年也应按比例计算补偿;同时,公司需合法办理解聘手续,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齐全,解散过程中不得免除对员工的经济补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