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当我们发生一些事情需要借助法律来解决的时候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那么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呢?

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1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自己怎么去法院起诉

 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能提供具体而明确的,足以使被告区别于他人姓名、名称、地址等信息,即使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人民法院也会依法登记立案。

 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

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2

  一、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向法院起诉需要遵守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不管是因为借贷、还是因为房屋买卖等引发的民事纠纷,在纠纷发生之后,与纠纷案件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当事人,都可以选择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处理纠纷,当然在起诉之前,需要先确定自己是否满足起诉条件。

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3

  如何打官司

 一、打官司的程序诉讼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它是一个非常严肃也非常严谨的一系列诉讼行为。在此简要介绍以下几个要点:

 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

  二、打民事官司如何交纳诉讼费用

 一审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原告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反诉的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原告或者上诉人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预交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当事人在预交期内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或撤回上诉处理。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下列案件当事人不预交诉讼费用:代表人诉讼的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时按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

 申请破产还债的案件,申请人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时,诉讼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拨付。打官司的程序具体包括了写起诉状、立案、开庭等等,而在提起诉讼之前还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