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分析

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有哪些意义?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如何解读?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分析

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第一条)。

2、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二条)。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用部位、***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用部位、***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部位和***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4、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如何确定?

答: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确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来确定。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由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尚未制定,《条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第十八条)。

二、物业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物业管理指提供建筑物与环境的使用维护、生活与商业支援、资产管理等三类服务专案,物业是指经由人工形成具有一定形体规模,而有业主的实体,同等于「不动产」。强调整合性、经营性、规划性、专业性,并着重人与物业的间的互动,

及人与物业所处环境的协调。同时,物业管理设施,做有效机能维持正常运作的监督控制,让使用者拥有高品质的建筑使用环境。

物业管理通常包括两大内容:日常管理和特约服务。

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日常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日常维护,征收各类费用、保管使用管理基金,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处理好物业内部人际关系。

特约服务是指根据业主和住户需要,提供各类特别服务,这些通常是有偿的。如送奶送报,看护老人、病人、儿童,订票送票,代为购物,送货上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