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有关雇主和员工的管理
181.员工的基本权利
(1)根据《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法典》)及其他劳动法规确定的程序和条件签订、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参加工作;
(3)获得符合国家规范及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场所;
(4)获得劳动报酬;
(5)享受每周的休息日,节假日以及带薪年假;
(6)全面获得劳动条件的信息及劳动场所对劳动保护要求的信息;
(7)根据《劳动法典》及其他法规接受职业培训、再培训及进行专业进修;
(8)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而结社,可组建和参加工会;
(9)根据《劳动法典》及其他法规参加单位管理。通过自己的代表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获得执行集体合同的信息;
(10)以法律不禁止的所有方式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自由和合法利益;
(11)根据《劳动法典》和其他法规的程序解决个人与集体的劳动争议,包括罢工的权利;
(12)根据《劳动法典》和其他法规的程序获得因履行劳动义务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补偿;
(13)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险。
182.员工的义务
(1)忠实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
(2)遵守内部劳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3)完成所规定的劳动定额;
(4)遵守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保障的要求;
(5)爱护雇主及其他劳动者的财产;
(6)将威胁人们生命和健康以及雇主财产的情况及时通报给雇主或直接负责人。
183.雇主的基本权利
(1)根据《劳动法典》和其他法规的程序及条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2)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3)奖励表现良好的雇员;
(4)要求员工执行劳动任务、爱护雇主及其他员工的财产、遵守内部劳动管理制度;
(5)根据《劳动法典》及其他法规的程序追究员工的纪律和赔偿责任;
(6)制定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7)为代表和保护自己利益而成立并参加雇主联合会。
184.雇主的义务
(1)遵守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体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条款;
(2)按照劳动合同安排员工的工作;
(3)保障劳动安全和劳保条件;
(4)保证向员工提供履行劳动任务所必需的设备、工具、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源;
(5)保障员工同工同酬;
(6)根据《劳动法典》、集体条约、内部劳动规章、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员工足额发放工资;
(7)按照《劳动法典》规定的程序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8)向员工代表提供签订集体谈判协议的完整准确的信息;
(9)使员工了解与其就业直接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10)及时履行国家监管机关的指令、及时缴纳因违反法律及其他劳动法规所课以的罚款;
(11)审议由相关工会机关及由员工选出的代表提交的违反法律及其他劳动法规的报告,采取措施克服上述违法情况并通知上述机关和代表;
(12)保障员工参加单位管理的条件;
(13)保障员工与履行劳动义务有关的日常需要;
(14)根据法律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15)根据《劳动法典》、劳动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条款对员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造成损害进行赔偿及精神损害补偿;
(16)履行《劳动法典》、其他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协议、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185.员工的劳动时间
员工标准工时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雇主必须统计每个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
每日最长的工作时间(当班)为:①周工时36小时的,不超过8小时;②周工时30小时的,不超过6小时。
节日前一天的工作日或当班的时间减少1小时。
每周6天工作制的,假日前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5天工作制。俄罗斯周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休息两天的5天工作制,但根据工作特点,也可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6天工作制。
工间休息和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但不少于30分钟,该时间不记入工作时间之内。
工作条件不允许安排休息和用餐时间,雇主应保障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员工休息和用餐。在录用时及录用后,雇主与员工之间可协议规定不完全的日工时或周工时。根据怀孕妇女、有不满14周岁子女(有18岁以下的残疾子女)的一方父母或有医院证明需要照料家中病人的员工的请求,雇主应为他们规定不完全的工作日或不完全的工作周。从事不完全工作时间条件的工作,按员工工作的时间或完成工作量支付其工资。对实行不完全工时的员工,不影响其带薪休假的时间、工龄的计算及其他劳动权利。
186.员工的休息时间
所有员工都享有休息日。
5天工作周的员工每周休息两天;6天工作周的员工每周休1天;星期日为***同休息日;两天休息日通常连续安排。
节日休假:
(1)1月1,2,3,4日和5日———新年;
(2)1月7日———圣诞节;
(3)2月23日———保卫祖国日;
(4)3月8日———国际妇女节;
(5)5月1日———春天和劳动节;
(6)5月9日———胜利节;
(7)6月12日———俄罗斯国庆日;
(8)11月4日———民族统一日;
所有员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平均工资的年休假。
员工的基本年休假时间不少于28天。
187.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劳动者有权通过工会来参与工作环境的安排。工会在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解决劳动争议中用维护员工利益。工会在俄罗斯有着重要意义,是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其职能首先是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
工会有权对雇主及其代表遵守劳动法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情况、履行集体合同、协议条款的情况进行监督。
集体合同可以在一个单位作为整体签订,也可以由其分机构、办事处和其他独立的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包括一般集体合同和特殊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1)工资的形式、制度和金额,发放津贴、补偿金;
(2)因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因素调整工资的制度;
(3)执行集体合同规定的工资指标的机制;
(4)就业、进修、解聘的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包括提供休假及休假期限问题;
(5)改善员工工作条件;
(6)在国家和市政财产进行私有化时维护员工权益;
(7)生产中员工的生态安全及健康保护;
(8)保障在职学习的员工的利益;
(9)保障员工及家属的疗养和休息;
(10)支付员工部分或全部的伙食补助;
(11)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对集体合同进行变更和补充的程序,双方的责任,保障员工代表的正常活动,了解员工对集体合同的执行;
(12)在履行集体合同相应条款的情况下禁止罢工;
(13)双方约定的其他问题;
(14)根据雇主的财务经济状况在集体合同中可规定对员工的优惠和优先权利。
集体合同签订的期限不超得过3年,自双方签署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日期起生效。双方有权延长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但不得超过3年。
188.劳动合同
在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基础上,员工和雇主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原则上不承认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一份交给员工,另一份由雇主保存。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求职者要向雇主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劳动手册、国家退休养老保险证、服役登记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职称证书等。
《劳动法典》第57条规定了在劳动合同的必要记载事项:
工作地点、劳动职责、工作开始日期、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对重体力劳动与有害和(或)危险劳动的补偿,确定适当的工作性质的条款,强制社会保险的条款,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的任意性条款包括:工作地点的说明、试用、不泄露受法律保护的秘密;员工有义务在工作培训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为员工提供附加保险的种类和条件;改善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社会生活条件;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不定期劳动合同与定期劳动合同(不超过5年的劳动合同)。年满16岁的人员方能签订劳动合同;在接受普通基础教育或依法停学的情况下,年满15岁的人员方能签订劳动合同。经父母一方和监护机关同意,可以与年满14岁的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189.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雇主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只有征得员工的书面同意后才能给员工调换工作,调换工作包括改变工作地点或工作单位,甚至调动长期为其他雇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原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终止。禁止将员工调换到不符合其健康状况的岗位工作。
根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可以将员工调到本单位其他工作岗位,为期不超过1年。因劳动组织或工艺条件发生变化对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允许雇主提议变更合同条款,雇主必须提前两个月把变更事项通知员工。如果员工不同意按新的条件工作,雇主必须向员工推荐本单位的其他工作。如果员工拒绝推荐的工作,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订立后,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当员工在工作中处于醉酒、麻醉或其他中毒状态;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护知识的学习与考试;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体检;医疗鉴定结论说明员工有不适合从事劳动的禁忌症;根据有关机关及公职人员的要求,在上述情形下雇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提出解除的,必须支付物质补偿,员工提出的,雇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订立后,因法定情形或约定导致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
(1)双方约定;
(2)合同期满;
(3)员工提议终止劳动合同;
(4)雇主提议终止劳动合同;
(5)员工要求或员工同意到其他单位工作或选择其他岗位;
(6)因单位财产所有者及主管单位变更、单位改组,员工拒绝继续工作;
(7)因劳动合同的条件发生变更,员工拒绝调换工作;
(8)员工拒绝因医疗鉴定调换工作;
(9)员工拒绝与本单位一起改变工作地点;
(10)不取决于双方意志的情形;
(11)因违反《劳动法典》及其他劳动法规、劳动合同而不能继续工作。
经双方同意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效力随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经双方协商,在下列情况可以在辞职通知到期前解除劳动合同:当员工因不能继续工作提出辞职时(上大学、退休及其他情况);在雇主违反劳动法或其他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协议、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雇主必须在员工提出的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辞职通知未到期之前,员工有权撤回自己的辞职申请。辞职通知到期后员工有权终止工作,在员工工作的最后一天,雇主必须将劳动手册及其他文件交给员工,与员工进行最后结账。
下列情况雇主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解散或个体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
(2)单位、个体经营裁员或缩减编制;
(3)鉴定结论证实员工缺乏职业技能而不胜任工作;
(4)单位的财产所有者更换(包括单位负责人、副职和总会计师更换);
(5)如果员工无充足理由多次不能完成劳动任务;
(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义务一次(旷工、醉酒、麻醉或吸毒、泄露秘密、在工作地点盗窃、侵占、灭失和损坏他人财产,违反劳动保护要求并导致严重后果);
(7)直接管钱管物的员工实施了过错行为,以致雇主对其失去信任;
(8)从事培训工作的员工实施了不道德的行为而不适合继续从事该工作;
(9)单位正副领导及总会计师作出无根据的决定,造成单位财产的损失、不当使用财产及单位财产的其他损失;
(10)单位正副领导严重违反劳动职责一次;
(1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向雇主提供了伪造文件;
(12)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情况;
(13)其他情况;
根据上述(2)、(3)项的规定,如果不能征得员工同意给其调换其他工作岗位,可以将其解职。
在员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在休假期间,雇主不能解雇员工。
190.试用期
雇主招聘员工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条件、劳动报酬、职业危害。此外,为了考查员工的品德、能力、身体状况,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规定试用期。试用条件应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试用条件的,即被认为没有试用期。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而对于单位负责人及其副职、总会计师及其副职、分公司、代表处或单位其他独立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联邦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试用不合格,雇主有权可在试用期结束之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日通知该员工。员工有权通过司法程序就雇主的决定进行申诉。如果试用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工会同意,也不用支付解职金。如果双方未事先约定试用期,雇主则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中的全部劳动权利。
191.劳动保护
法人和自然人从事任何种类的活动都必须执行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要求,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改造)和运营,机器、机械和其他设备的设计,拟定工艺流程,组织生产和劳动。
雇主承担保障安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义务。
雇主必须保障:在建筑物、设施、设备的运营、工艺流程的运行,以及在生产中使用工具、原料和材料时员工的安全。
192.劳动争议的解决
在员工与雇主之间就适用《劳动法典》及其他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协议、内部规范、劳动合同等事项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委员会和法院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委员会根据员工和雇主的提议,由相同人数的员工代表和雇主代表组成。在收到成立劳动争议委员会的书面建议后,雇主和员工代表必须在10日内产生。员工代表由员工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或由员工代表机关选派,并随后经员工全体会议确认。雇主代表由单位负责人、个体经营者雇主任命。劳动争议委员会有自己的印章,并由雇主作好组织工作。劳动争议委员会选出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劳动争议委员会的职权:劳动争议委员会是审理单位劳动争议的基层机关。员工未能与雇主达成和解,则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委员会解决。
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自员工递交申请之日起的10日内,劳动争议委员会必须予以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劳动争议应在递交申请的员工或其全权代表出席的情形下进行审理。员工或其代表未出席,应推迟审议劳动争议。如果无正当理由,第二次员工或其代表仍未出席,委员会可以撤销争议申请,但不剥夺员工第二次申请的权利。
雇主非法剥夺员工劳动机会、解雇员工、拖延发还劳动手册,造成劳动者受到损害时,雇主应给予员工物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