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一、法律规定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法律规定债权不可以转让的主要有: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 债权人 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 债权转让 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 债务人 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 扶养 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 代理 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 担保人 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 不当得利 返还原债权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 继承 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种是依 合同当事人 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 合同订立 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也规定:“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所述,对于公民个体之间所产生的债权而言是会被默认为是个人的财产而被允许在新的 债务 关系发生时进行转让的,但是对于某些债权情况比较特殊的,如果进行转让则必然会让涉及在其中的相关人的利益遭受到无故的损害,所以就被规定不允许随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