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条文中的取缔如何执行
“取缔”在《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明令取消或禁止”。针对违法行为时,其表现的特点具有制裁性和终局性。
针对取缔的法律含义人们往往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是行政处罚,有人认为是行政强制措施,实践中存在种种不同的理解。那么究竟“取缔”的法律含义是什么呢?
一、“取缔”是行政处罚吗
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其中并没有包含“取缔”。可见《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把“取缔”作为行政处罚种类之一,取缔不是法定行政处罚。
但事实上,从法理上分析,“取缔”的实际效果和行政处罚的效果非常相似,都具有制裁性、终局性的特点。所以说,笔者认为取缔虽然不是行政处罚,但包含了行政处罚的重要特征。
二、“取缔”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应松年教授在《行政法学新论》中认为:“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鉴于行政强制措施的“预防性”、“暂时性”“非制裁性”,故取缔不应归为“行政强制措施”。
卫生部《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违反《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取缔……”;同时第二款对取缔中可以采取的措施予以明确:“取缔可以收缴、查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或者查封其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予以公告。”说明了卫生执法人员在取缔时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收缴、查封、公告等。表明了“取缔”的含义实际上应包含行政强制措施在内。
三、那么取缔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之前,“取缔”应理解为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终止未经许可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擅自从事有关生产、经营等活动而采取的一切行政行为。
四、理解“取缔”的含义关键是在实践中如何具体操作。
实践中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取缔时,应当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等手段***同完成。针对某一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的处罚条款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在查处过程中,还可以依法采取各种法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在做出处罚决定作出后,如果相对人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以上一些办法和措施基本上都可以对违法行为予以取缔。例如:在取缔无照经营时,城管、工商部门可以针对违法经营工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暂扣”等行政强制措施,在案件调查清楚后,可以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行政处罚。需要没收经营工具、原材料等财物的,可以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没收并处罚款。相对人如不履行行政处罚,城管、工商部门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见,执法部门通过这些手段和措施就可以达到取缔的目的。
综上,“取缔”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其含义之前,不属于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任何一类。行政机关在“取缔”违法行为时,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来完成,而不能随意解释取缔的含义,想当然的认为取缔就是没收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同时实践中,还要注意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