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和籍贯区别
生源地和籍贯区别如下:
1、生源地一般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
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大学所在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其在填写时需明确至地级市一级。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 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籍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居民人口登记和户籍管理,保障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出生并居住的中国公民,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国籍法》规定拥有中国国籍并在中国内地定居的(以上统称为中华人民***和国居民),适用本法。第三条 国家对居民实施户籍登记制度,这是掌握居民身份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对居民各项工作生活行为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障居民获得各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第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出生地点和居住地点等,均依法享有平等的户籍登记并拥有户籍档案的权力,也同时拥有依法接受户籍管理的义务。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户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
居民出生地、定居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统称户籍登记机关),负责居民户籍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房产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登记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