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类重点人群

25类重点人群有:

1、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

3、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一般指的是指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

免采人员:

(一)省定25+3类重点人群及黄码、红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频次和方式,定时进行核酸检测。

(二)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按规定到发热门诊排查。

(三)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

(四)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身体原因和行动不便不能去公***场所的人员,3岁以下婴幼儿。

注意事项:

(一)对连续两周不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人员,将视情况采取弹窗或赋黄码措施,加强管控。

(二)居民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应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居民在采样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两米线”,不聚集、不交谈,不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对无智能手机的人员由家人通过健康码中的“老幼助查”功能帮助查询。

(五)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常态化核酸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

(六)除出行、就医等特殊情况外,每周不重复检测。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第八条

(一)高暴露风险的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警察、保安等职业人群,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或所处场所类型做好个人防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和闭环作业后的管控措施。本县(区)发生本土疫情后,尽量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患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要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密闭空间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