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的效力

法律分析:在法定的阶段、法定的时限内制作;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不仅做到制作程序合法,更要做到内容合法。实施的强制性具体行政行为通过文书形式表现出来,即得到政府强制力的保障,当事人必须遵守。 法定的排他性,一个违法行为,只能按照一定的管辖原则,由一个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