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新规
互联网保险新规:对消费者而言,不在销售区域的互联网保险能买了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且服务更好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网上卖哪些保险都有了严格的限制:1、产品名必须含有“互联网”三个字。2、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选择分期缴费的话,每期保费需一致。3、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能高于35%,保1年以上不能超过60%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