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内砍死同住室友,院方是否应该对死者负责?

如果院方没有及时阻止或者报案,那养老院方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湖南邵阳市一家养老院内,一位老人遭到同院的另一外老人杀害。据悉死亡的这么老妇人是被同一件养老院的91岁老人砍死的,凶手使用的是锄头,这把锄头在死者脑袋上开了六个伤口,最长的伤口达到了7厘米。但该养老院的院长表示,从平时的情况来看,这两位老人没有什么矛盾,而且死者是在三个月前,刚刚住进这家养老机构的,家属表示当时还是别人介绍自己老人去的。

当媒体采访那个养老院的老板时,那个老板表示凶杀现场刚好没有监控,而且当时没有其他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现在只有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老人。而且最关键的是,院方通知家属的时候,并未表示,是凶杀案,家属是自己到了医院后,才发现自己老人已经被杀害了,之后家属表示,除了那个凶手之外,养老院也应该承担相信的法律责任。据该老人的孙女表示,自己在相关部门查询后才发现,这家养老院根本没有经营的资历。目前警方已经逮捕了这位九十岁的老人,据该老人透露,死者死前拿了他的帽子。

但警方也表示,案件还在侦破过程中,目前还没有更多的消息可以公布出来。不过,从媒体发布的信息来看,这家养老院现在还在经营当中,没有停业的现象。

老人的家属表示,这起案件和养老院有很大的关系,养老院首先就没有及时通知家属相关消息,然后死者是在养老院内死亡的,而养老院本身就有看护老人的义务,现在老人死在了养老院,养老院老板也理直气壮的表示,跟自己没有关系,这让家属表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