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订婚退婚彩礼

关于彩礼返还的额度,目前法律法规中,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通常是当事人根据不同情形做了具体的要求,可参考以下数额返还彩礼:

(一)双方没领结婚证且没有同居生活的或双方领了结婚证,但实际没有同居生活的,彩礼应全额返还;但如果是男方反悔的,女方返还彩礼80%左右。

(二)双方领了结婚证,且同居生活的,女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男方提出离婚的。一年内的返还4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30%左右。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20%。

(三)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关系解除后,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6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50%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内的返还50%左右,两年内的返还40%左右。如果女方再同居期间怀孕流产的,在此基础上再少返还彩礼总额的20%。

彩礼返还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经人介绍相识,后于 年 月日订婚,订婚后,经过半年的相处,双方认为性格不合,无法***同生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订婚时、订婚后甲方向乙方给付的一系列财物的退还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物

(一)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 元整)。

(二)甲方在订婚时向乙方之弟给付人民币 元整。

(三)订婚宴甲方***计花费 元整。

(四)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给付乙方 元整。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退还的财物

(一)乙方向甲方退还戒指一枚。

(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 元整。

三、从乙方向甲方退还完毕上述财物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再就彩礼问题向对方主张权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的生活。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收 条

今收到 (身份证号码: )退还的人民币 元整以及订婚戒指一枚(以上财物为订婚彩礼)。

签收人:

年 月 日

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哪些

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未办理结婚证同居一年彩礼是否能够退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判断。未领结婚证,是不存在结婚的事实。

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假如彩礼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