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是?
①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 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已依法取得;
3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
4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5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6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工程量清单;
7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已(拟)发布;
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汇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03年)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7号令——2005年)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三) 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03)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01)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5号令-2000年)
第四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一)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第五条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组建中的项目法人应当在国家计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包括: (一)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 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三) 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 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五) 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 其他材料。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 年第 7 号)
第七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1年第6号令)
第八条 招标人是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
(备注:《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6号)
③ 什么是招标要求
就是招标方(业主、采购方、项目单位)是拟建设或采购内容的主要要求,设计到招标项目各个方面,如技术、商务、价格、业绩等,主要是对投标人投标响应内容和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
相关具体要求会在标书上写明,标书是由发标单位编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向投标者提供对该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
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它的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炼、简短。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必须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按废弃标处理)。
(3)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是扩展阅读: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注意的问题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④ 工程项目招标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一) 实行招标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2. 概算已经批准,资格已落实;
3. 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经落实给施工单位施工;
4.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5. 主要建筑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能够保证连续施工;
6. 已经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并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招标。
(二) 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2. 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
3.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5. 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三) 建设单位招标的资格审查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3. 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4.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5. 具有组织开标、评标的能力。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 有符合条件的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专家库。
4.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具有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 选择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的招标可以是一次性发包,也可以把工程内容分解成几个独立的阶段或独立的项目分别招标,如单位工程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和安装工程招标、设备麻风招标和材料供应招标,以及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
⑤ 具备什么样条件可以公开招标
可以公开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是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二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三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 *** 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 *** 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 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5)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是扩展阅读:公开招标流程步骤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⑥ 项目具备哪些条件可以不招标
一、《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条例》第九条补充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我国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6)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是扩展阅读:
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 *** 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⑦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目进行招标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项目招标所应具备的条件也不一样。《招标投标法》第9条对于项目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比较简要的规定。该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发改委等7部委局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原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8条规定,“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项目招标至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如果招标人是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公司等企业形式就必须已经依法成立。因为招标人属于合同的一方,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企业尚在筹备中,或者仅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个部门并且没有获得单位授权,则一般不能进行项目招标。
2、项目已经审批通过
项目已经审批通过,包括项目本身已经通过立项审批,同时,如果国家规定该招标项目的招标需要审批,还必须经过招标审批。《实施条例》第7条进一步细化了审批的内容,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项目资金或其来源已经落实
项目资金或其来源已经落实,即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当然,对于以BOT、PPP等融资项目的招标,则不需要具备该条件。如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 8条规定,对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呈报直辖市、市、县人民 *** 批准后,即可以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条件,受理投标。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还必须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应当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工程项目可以进行EPC即交钥匙总承包人招标,也可以就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分别招标。《建筑法》第 24条第 2款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时,必须具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否则,投标人无法据以报价、编制工期,即使中标,也无法按图施工。货物采购项目招标,应当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否则,无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有效地比较。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招标项目需要其他条件的,应当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予以具体规定,但是,规定条件时,应当坚持平等与公平原则,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部分投标人投标,实施歧视待遇。
如果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进行招标,可能导致招标无效,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