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因病未打疫苗求职遭拒惹争议,企业此举是否涉嫌违法?
企业该行为确实有可能涉嫌违法了,按照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规定每位成员都应该享有平等就业权,到目前并没有哪个省份强制要求,大家一定要打疫苗,注射疫苗一直都是自愿。然而有些村落为了提高疫苗接种率,总是出去一些无理的要求。比如说,未接种疫苗,不可以去公***场所,甚至孩子上学的问题都会受到影响。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陈先生今年32岁了,受疫情影响,陈先生也失去了工作,最近正在准备找新工作。原本他想要在浦东商场应聘销售岗位,经过多轮面试后招聘者,却告诉他:没有接种疫苗,不能入职。
对此陈先生表示自己属于过敏体质,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招聘企业却说,销售岗位每天要接待很多客户,有可能会感染新冠病毒,接种疫苗不仅是企业要求,更是商场要求。商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负责人前来检查,工作人员有没有注射疫苗,如果发现有不合格的员工会被劝退。当然像陈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去医院开具不予接种疫苗证明,然而当陈先生来到医院,向医生说明情况,医生却说不能够开这种证明,只能开疾病诊断证明。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前有新冠康复者被企业歧视,现在没有注射新冠疫苗又被歧视,公平在哪里?有些人真不是故意不接种疫苗,而是身体不适合,万一打疫苗出了什么问题,疫苗机构会不会负责?健康掌握在自己手中,医生面对患者时都不敢肯定认为你可以打疫苗,只会说等病情控制了,或许能够打疫苗,为什么总是要为难这群人?我个人对疫苗也过敏,村委会时不时就会打电话过来催让我去打疫苗,我说我不适合打,他又问有没有证明,问题是医院都不开具这种证明,我到哪里去给你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