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知员工去体检,但是员工一直不去,公司可以视作其体检不合格而辞退该员工吗?(在试用期内)
如果工作岗位对身体健康条件有要求的,员工无故不参加体检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一般岗位来说,体检是一项福利,不按时体检不构成违法违纪。
法律分析
入职体检是专项体检之一,旨在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该专业工作,在集体生活中不会造成传染病流行,不会因其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如果是大公司或者比较正规的单位才会有入职体检的情况,费用是由公司负担不用员工个人来付,一般程序是面试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会拿一张某家医院的体检表给员工,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去体检,有些单位会和员工联系时间,然后派专人陪员工体检,俗称“陪检”,当然有些单位不会派人,员工自己去就行了。检查完后把体检表交给医院还是拿回人力部需要询问清楚。其实如果员工面试都通过的话,体检不过也是走了程序而已。入职体检有相对固定的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选择专业体检中心能保证体检质量。但由于入职体检内容较为简单,所以不能完全代替健康体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