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第一,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乃依法治国之基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0%左右,这群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其他30%左右的人口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提得再高也不能根本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少不了生活在其中的民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这是基础中的基础。现在我深感我们的这个基础层次太低有待提高,如今它成了阻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症结所在。当然普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但是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普法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第二,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我国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民众的满意率。
如今,基层法院的法官常被指责办案质量低,当事人满意率低等。我感觉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使法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不能老把问题的责任归咎于法官,其实导致这样的结果当事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我国基层法院特别是郊县或比较偏僻的地方的法官接触的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比较低:他们中不乏法盲,言行举止无不表现出对法庭、法官的害怕,完全不懂其实法院也是他们主张要回自己权利的地方,打官司是一件丢脸的事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观念之中;他们中也不乏刁民,无视法庭,完全不遵守法庭秩序,甚至随意在法庭上侮辱法官或动手打人,还有拒不签字等等。我深感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法官实在很不容易,一方面其作为法院系统中的一名法官他受着错案追究制等一系列法院内部严格的考核制度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如此一群几乎没有法律常识的当事人面前运用法律断案阻碍重重。暂且不说其听不懂法言法语要费力地一遍遍解释,一些和他们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相背的法律准则他们完全听不进,情绪一激动就导致当庭谩骂法官甚至动粗。在这种环境中办案的法官还何来威严感和职业荣誉感?所以要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要提高当事人的满意率,提高法官素质是一个方面,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同样也是相当重要的,而且,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官素质的提高还会有自然的促进作用,因为法官在有着很强法律意识的当事人面前也不敢乱来。
第三,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提高法律工者的素质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因为后者涉及的面要广得多,正因为面广所以普法也是困难重重。我们可以采用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先努力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再逐步提高整体民众的法律意识。我感觉近年来由于司法改革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强调提高这一小部分人的素质的同时我们不能对民众的法律意识采取太过听之任之的态度。一味强调法官、检察官素质的提高而对民众的法律意识持放任态度必然会使两者之间产生落差而不匹配。就算有了高素质的司法工作队伍也很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所谓“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打个比方,就好比一个身体单薄的人你给他吃再好的补药也没法改善他的体质,因为他的现有体质根本没法吸收你所提供的补药,所以要让补药起作用必须要使其体质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现在的司法改革所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和探讨都是建立在一个相对比较发达的法治环境中的,在一个民众法律意识比较低的环境中是很难实际操作的,这样在这些地方谈司法改革就显得其改革意义不是很大。要想使司法改革收到更大的成效,那么我们必须要重视普法,要尽可能地把普法提到与司法改革同样的高度,这样才能有助于两者协调而发挥各自最大的效用。
第四,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同努力,***同重视。
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她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才会主动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应当用宏观调空的方式来被动灌输。下面我简单谈谈我的构想: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这样老百姓能在得到法律援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常识。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的时候要适当作一些相关的法律宣传,扩大影响面,对百姓起一个警示作用。基层法院具体的承办法官也要主动承担起法律宣传工作,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很多案子往往是调解结案的,此时法官应当有针对性地给予一些法律上的教育,使当事人以后能有所受益。简而言之就是以点带面,通过法律工作者来带动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电视、报纸等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大众化问题,要吸引民众的目光,如果太过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现在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社会方圆、东方110、终极对话、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
再次,希望演艺圈能多产出一些国产法律类影片,电影的影响力往往比刻意的宣传要有效得多,像《秋菊打官司》那样成功的有关法律的影片实在太少了,我们的老百姓不能再把今天的法治环境理解成秋菊打官司那个年代的样子了,可我发现很多文化层次比较低的老百姓的观念还是停留在那个年代,我们需要新时代的法律影片来刷新老百姓头脑中的打官司概念。国外有很多优秀的法律类片子,像《失控的陪审团》等,引进国外优秀的法律类片子对于文化层次比较低的老百姓而言效果恐怕不会很明显,国外的片子往往不是他们感兴趣的领域。所以我希望我们能像打造《英雄》等国产大片一样来打造一些高质量的法律影片来刷新我国民众的法律观念,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
最后,我建议我们现在的中小学都应该开设法律课程,其内容应该是实用且贴近生活的,比如有关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内容,可以以案例形式把有关法律理念零零碎碎地慢慢传授给他们。不能把法律课程只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法律课程也应该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中,甚至要作为中考高考的内容之一,让大家充分重视法律。大学才开设法律课程太晚了,要让孩子从小树立起法律意识,同时孩子在课堂上所学的生动的案例和相关法律常识回到家往往就充当起法律宣传者的角色,一人受教全家受用。我认为这是普法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考虑这个建议。
总之,司法改革是面向司法机关、司法工作者的,他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必须加以重视;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是面向社会大众的,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也必须加以重视,两者不可偏废。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我国现在人口众多,众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高的比例又比较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走“法律平民化,法官精英化”的路线,如果两者都平民化显然和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相背,如果两者都精英化势必会把大部分民众排斥在司法保护的范围之外,这会直接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所以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我们必须在强调司法改革的同时把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提到同等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