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签的动迁协议还有效吗
协议还有效。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在城市和农村发展的过程中,房屋拆迁以及土地征收等建设工程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国家和政府都对这个环节十分重视,还出台了一些政策来支持。在拆迁的过程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拆迁协议了,引文这份协议与被拆迁人的基本利益是息息相关的,而拆迁补偿以及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协议,如果拆迁方或者被拆迁人其中有一方没有按照协议而履行相关的责任,法律上是可以依照拆迁补偿以及安置协议强制执行未履行的责任。
总的来说,拆迁协议只要双方都署名,就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应,如果产生了纠纷,这份协议也能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