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分析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为:假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以及诋毁商誉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在商业竞争过程中,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经营者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因特殊原因而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则不构成低价倾销行为。但是如果假借适用例外的规定,而行低于成本价销售之实,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则应当认定为低价倾销。如谎称转产、搬迁、还债等,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来排挤竞争对手,就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