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

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

  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很多不法企业充分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设置了各式各样的就业陷阱,给社会和就业人员带来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权益的伤害。 下面我整理了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及防范措施,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

 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

 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

 谨慎对待小广告

 要谨慎对待版面很小的报纸招聘广告,特别是那些招聘单位对他们的业务描述显得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你要提高警惕!因为许多这样的广告都是骗人的。

 辨别职务分工

 一些招聘单位在打出的招聘广告或招聘海报中虽列出要招聘的多种职位,其实这些职位都是做业务的,甚至是没有底薪的业务。辨别方法是:这些单位对所招聘的职位要求都很简单、都很笼统,似乎很多人都适合。

 当心人才市无业者

 不要理睬那些游荡在人才市场内外主动与你搭话的人。

 不要缴纳应聘费

 在应聘过程中,拒绝交纳任何由招聘单位收取的费用。

 对热心者保持冷静

 如果你发现招聘单位几乎对每一位应聘者都是异常热情、异常兴奋,你千万要小心。

 避免单独应试

 尤其是女生要避免到私人场所去面试。

 当心成为枪手

 如果招聘单位让你写一篇文字材料,他们未必是想检验你的水平,也许他们对你写的材料本身更感兴趣。所以,即使写,也不能太长。

 先弄清待遇水平

 正式入职之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否则入职以后你就被动了。

 五类常见的求职陷阱

 假招聘,真培训

 其实这一伎俩已经屡被媒体曝光,不是什么新鲜的骗局了,比如2018年5月央视就报道过某高校毕业生“入职六个月,没有获得工资,反而欠下几万元培训费”的新闻。这类陷阱比较常见的形式是一些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诸如“零门槛入职程序员/美编/设计助理,月薪过万”之类,待员工入职后,以“培训过关后保证高薪职位”为诱惑,让新员工参加公司各种付费培训,所以员工入职一段时间后会发现自己非但没有高薪可拿,反而要倒贴很多培训费。

 假入职,真收费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或入职后,公司就立即通知收取各种费用,例如交通费、体检费、建档费、服装费、风险押金等。如果员工拒绝支付,公司就会以不予聘用或者从工资中扣除威胁。一些员工在被迫缴纳了大量费用后发现没多久自己就被公司以某些理由解雇了。其实稍有法律常识就知道,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如公司有此类违法行为,应聘者应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

 假雇佣,真传销

 传销陷阱这一骗局已经被广泛报道,但是传销组织总会更新各种骗局形式来诱骗懵懂的新求职者。如果到岗后才发现没有底薪只有推销奖励,或用丰厚提成诱使求职者付出巨额金钱购买货品或货品的代理权,或要求员工自己投钱入某互联网贷款平台去申请贷款且发展亲朋好友投入互联网网贷,或者扣押身份证、收缴手机等通信工具,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求职者们应该就要警惕自己是否进入了传销组织,应及时退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存证据并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

 假工作,真犯罪

 一些求职者被丰厚薪酬诱惑,入职某些看似合法注册的公司,实际进行诈骗或者其他犯罪行为的犯罪团伙。员工进入公司后不断被洗脑,也参与了诈骗或者其他犯罪行为,或者明知存在犯罪行为仍积极为其服务,最终须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埋单,难逃法律严惩。

 假岗位,真违法

 有的员工通过面试后勤勤恳恳工作,却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被公司一纸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有的公司招聘的职位明明是市场总监、项目主管、运营编辑等,面试时却告知求职者原岗位已经没有,并建议求职者调岗从事销售、推广等岗位,某些求职者难免会就范。其他诸如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约定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一份也不给劳动者的,都属于明显违反《就业促进法》或《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招预防求职陷阱

 端正心态,调整预期,幸福依靠奋斗

 要对自己的能力、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个性以及优缺点有明确而清晰的认知。对自己的求职方向、能够匹配的工作岗位要有合理评估。合理预期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工作岗位与薪资。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好高骛远、希冀一夜暴富的投机心态不要有。轻松、高薪又门槛低的招聘岗位往往背后是骗局。成功是需要实力和时间沉淀的,脚踏实地,相信勤恳奋斗而不是投机取巧才是制胜所有骗局的最大绝招。

 学习法律,各方查询,多问多查多想

 作为求职者,一定要多多了解劳动者的保护武器——《劳动法》。我国法律非常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求职者如果能多学习一点《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就可以在很多场合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落入求职陷阱。

 其实很多骗局都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才得以存在。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流通极为便捷。求职者应该合理利用互联网工具去搜索招聘单位的信息,规避风险。比如可以通过“启信宝”或“企查查”之类企业信息查询APP对招聘单位的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诚信情况进行调查,通过网上提问的方式确认中介或职介机构的诚信状况,通过网上搜索面试地点或联系电话等方式来确定招聘机会是否骗局等。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提供的便利,在投递简历或面试之前对公司背景、招聘岗位进行查证、核实,确认公司产品情况如何、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及口碑怎样、公司是否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等,避免求职时入坑。

 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或岗位,可以多向父母师长或前辈请教,找熟人打听等。在面试时也别忘了找工作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不要仅仅被动回答招聘者的提问,也要向招聘者询问企业规模、办公时间地点、岗位情况、薪资标准、五险一金,等等。如果招聘人员回答不出或者不愿正面回答或者夸夸其谈言过其实,那么求职者在选择公司时就要慎重了。

 书面合同,及时止损,谨慎留存证据

 入职后,就要面临签订合同以及各类协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拒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明显排除劳动者权利加重劳动者义务的,劳动者可以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更正违法行为,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如果入职后发现招聘单位有扣留身份证、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的,或者发现企业有从事违法行为,进行非法传销、网络诈骗或者其他犯罪行为的,应该立即离开。要知道《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无理由辞职权,尤其当企业有侵犯劳动者权益或者危及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企业,且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劳动者遭遇此类“恶意”雇主时,应及时止损,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无论在求职过程中,还是入职后,求职者都应注意保留与企业沟通以及企业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合法维权。

 预祝每一位求职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理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