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具体犯什么罪

劳荣枝具体犯什么罪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等罪行。

在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情人法子英***谋并实施的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12月12日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9月28日,劳荣枝家属委托二审辩护律师会见劳荣枝,劳荣枝不同意家属委托律师。

综上所述,劳荣枝涉嫌多起严重犯罪,对受害人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道德规范,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