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解释机关
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
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
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机关和部分:
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中央军事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宪法既然是法律,那么解释宪法的机关一定是像最高法院或者最高检察院这样的司法机关,其实不然,解释宪法的只有全国人大的常务委员会。
因为全国人大才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所有法律的通过都要通过人大或者人大的常委会,而作为最重要的宪法,自然也是由人大这样的立法机关来制订,而它的解释权自然也是人大的。
以上内容参考青海法网-解释宪法的机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