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能不能在异地服务
法律分析:志愿者是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慈善组织开展志愿活动时,应当保障志愿者的以下权利:一是知情权。志愿服务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受培训权。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三是安全受保障权。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是人格尊严及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人格尊严;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五是开具志愿服务证明权。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