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时效延误赔偿标准

快递超过时效赔偿标准据情况而定,快递超过时效的如果已经报价的,赔偿标准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报价规则。如果没有报价的,赔偿标准是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快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快递是指任何货物(包括大宗货件)的快递;而狭义的快递专指商务文件和小件的紧急递送服务。从服务的标准看,快递一般是指在48小时之内完成的快件送运服务。

从快递的定义中,可以概括出快递的以下3个特征:

1、从经济类别看,快递是物流产业的一个分支行业,快递研究是从属于物流学的范畴;

2、从业务运作看,快递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是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3、从经营性质看,快递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