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僻字不能上户口吗
生僻字不能上户口。
生僻字又称冷僻字,指不常见的或不熟悉的汉字。
现阶段对于办理户口登记,户籍部门都会查询居民姓名是否符合;规范用字才可以办理落户的,若户籍部门发现公民使用生僻字办理出生证明而且想落户的,是有权不给予办理落户且要求公民重新办理出生证明以后才可以办理落户的,因此对于出生证明办理是建议使用符合国家要求规范文字改名的。
日常生活中,名字会影响到以后所有业务以及证件办理,因此使用常用或常见字,避免使用冷僻字,对于公民使用生僻字办理出生证明,户籍部门查询到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也不给予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