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并按照协商、提交申请、审核资料、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的流程办理手续。

一、所需资料

1.双方身份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证明双方的身份。

2.结婚证:提供结婚证原件,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3.户口本:提供户口本原件,以证明双方的家庭关系。

4.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条件达成一致,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5.子女抚养协议(如有):如有子女,需提供关于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的协议。

6.财产分割协议(如有):如有***同财产,需提供财产分割协议。

二、办理手续

1.双方协商:首先,双方需要就离婚条件进行协商,并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

2.提交申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双方***同前往广州市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3.审核资料: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申请离婚后的双方需要经历一个冷静期,一般为30天。冷静期内,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也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5.领取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次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智,尊重彼此的权益,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有争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调解机构的帮助。

综上所述:

在广州办理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并按照协商、提交申请、审核资料、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的流程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应尊重法律,遵循程序,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