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内容有哪些?
“公平交易”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原则和要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以主张予以撤消。《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中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谓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以及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强调的一项消费者权利。
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也是法律上所说的民事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因此,在整个市场活动中,消费者和经营者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是,从现代社会的群体结构来看,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作为单个个体往往在经济上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上突出和强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突出和强调经营者提供公平交易条件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弱者保护法律的***同的作用机制,即在法律上额外地给实质上的弱者增加权利或者额外地给强者附加义务,打破形式上的平等,以达到实质上的相对平等。这是对民法中平等原则的一种修正,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和法律越来越多地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的一种表现。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有其特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保障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权利。②要求价格合理的权利。③要求计量准确的权利。④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⑤拒绝、抵制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