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法律分析:
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1) 主体不同。实施垄断行为一般是经济领域内具有较大规模的少数企业,或其他具有经济优势、处 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其主体范围较小。但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 时还可能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一定是规模较大的企业所实施,其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凡参 加竞争的主体均有可能实施该行为,其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
(2) 侵害对象和后果不同。垄断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破坏自由竞争,排斥、限制竞争,致使有效竞 争不足,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竞争程度很低。其目的是为获取垄断利益,行为着 眼于较长远的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的,破坏公平竞争,导致竞争过度,削弱对 手的竞争能力而自身获取暴利,但并不消除竞争。其行为获得的一般是眼前利益。
(3) 手段不同。垄断行为往往在表面上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如企业合并、商业合作、格式合同 等来实施,以达到控制市场的目的。通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则是通过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谋取暴利,形式多种 多样如欺诈、商业贿赂、商业诽谤等。通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4) 法律规制的不同。就广义上来看,某些垄断行为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 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衍生问题:
垄断的三种形式是什么
1、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
2、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无线电视的配音业。
3、行政性垄断: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