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招聘公司员工卖信息触犯了多重法律?
根据报道,6月2日上午,求职网站智联招聘的两名涉案工作人员申欢、李超,连同购买信息的北京某科技公司人事经理余秋云,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受审。
报道称申欢是智联招聘的大客户部销售经理,三名被告人年龄相仿,均是80后。公诉机关指控,申欢、李超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利用公司系统漏洞,私自出售给余秋云的个人简历信息超过15.5万条。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智联招聘收集信息并提供给企业客户是用户模式、产品模式决定的,应该是和用户有协议约定,关键在于收集使用转让中取得了用户知情同意。但是其员工的行为不同,员工个人是没有权力收集用户信息,没有权力转让的,员工转让属于职务之便将掌握的信息非法提供给第三人。
因此,该案中的被告人则触及了多重的法律关系,首先他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属于民事侵权;其次员工触犯了和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应该公司有规章制度约束他不能私自卖给第三方,他违反了内部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对他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索赔。最重要的是他触犯了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