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醉驾预审多久后到检察院?

在我国,所有的 公诉 类性质的犯罪行为都必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才能够提交到法院的,像是 醉驾 的这种犯罪行为自然也不例外。整个醉驾的查处程序也要严格的遵守我国的 刑事诉讼法 的,所以司机一开始会先在公安机关接受审讯等这些流程,然后有些家属和司机本人也特别的关注在我国醉驾预审多久后到检察院? 一、在我国醉驾预审多久后到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 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 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 律师 为其提供 法律咨询 、 代理 申诉 、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 ,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 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 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 刑法 》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 交通事故 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 超载 或者 超速 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 妨害公务罪 等其他犯罪的,依照 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诉讼 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由此可见,醉驾预审多久后到检察院的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时间限制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期限的三个月把案件移交了就行。但只能结合司法实践经验来说,醉驾预审以后很快就会移交到检察院的,有的时候公安机关得结合醉驾的案情调查取证的,只要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都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