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承兑的法律效力都是哪些

法律主观:

票据承兑法律效力有: 第一,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 汇票 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第二,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 第三,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第四,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 法律依据: 《 票据法 》第44条,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票据法》

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中华人民***和国票据法》

第四十四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