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妆品加工厂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建好厂房,或者租赁好厂房;

(二)带上您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想好厂名,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三)领到《营业执照》后,还要办理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的小地方,对个体户没有此要求,大城市的个体户已经开始要办理此证了),办理的地方是当地的区/县级技术监督局;

(四)拿到《营业执照》后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有些地方可以“三证合一”在一个服务窗口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全部办好。

有了生产厂房,办好了应办的证照,购置好生产设备,就可以招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准备开工了。如果您生产的化妆品是仿照其他生产厂的,要与与其他生产厂签订好合同,以免侵犯知识产权;如果您生产的化妆品是自主研发的,要申请注册商标,以免别人侵权。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