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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徐州市大黄山夏庄村郑庄农民,我叫吴继珍。

2012年6月25日我们全家刚刚吃过饭 ,锅从天降:本村村民李文启与其弟李文平因在基地纠纷发生争吵,李文启的母亲王克英到到我家感我丈夫李天友过去劝架,李天友先去的,我的两个儿子李松,李冬冬后去的,(我丈夫是李文启的五叔,李文启父亲去世了),谁知道李文启见母亲出去感人,就感来了儿子李刘平,李刘洋,他们手里都拿着刀,就迎着我丈夫杀来了,李文启及两个儿子一起动手,残忍的将我丈夫和我随后去的两个儿子都给杀害了,还将李文启弟弟的儿子李雨恒砍成重伤,抢救好多天才保住命,当时我的大儿媳妇怀孕在身,小儿媳妇也怀孕在身,事发后小儿媳妇被娘家接走,将孩子流掉了,现在因为公安局将李文启和他的小儿子李刘洋给放出来了(取保候审),李文启出来后天天到我家闹事,叫报复我家,为他大儿子报仇,我大儿媳的娘家害怕,也将大儿媳妇接回娘家了,孩子也引产了,我家九口人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无依无靠孤苦伶仃,每日每时都在极度的悲痛中挣扎。

我认为李文启儿子一个人不可能在一分钟内连续杀死3个人又重伤1人,派出所也说是两把刀行凶的,李文启用棍打的,他们三个凶犯当时都在场,同时参加了打斗杀人,是***同犯罪,缺少一个都不是这样的结呆,3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是李文启爷三***同造成的,只是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有区别,公安机关对这样重大的暴力犯罪,在很短时间内就下结论说其中两个不构成犯罪,将两个凶犯取保候审放出来实施报复,全村老百姓都很害怕,我就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害怕的了,李文启将他大儿子被逮捕归罪于来我家感人的他的母亲,被放出来后四处追找要问罪与她,无奈李文启的弟弟天天将母亲藏起来,人心惶惶。我们到公安机关反映,公安人员对我们就像对侍犯罪的人一样,态度极其蛮横,动不动声称要抓我们,我感到万分的悲痛和气愤。

作为被害人的近亲属坚决要求将犯罪李文启,李刘洋收监,剥夺他们的为身自由。因为:1,本案件是故意杀人的暴力性犯罪。2,他们都持械参与打杀是重大的犯罪嫌疑人。3,对他们采取取保审对被害人亲属和社会存大极大的现实危害性。4,他们正在实施报复行为。5,是李文启,李刘洋,李刘平三个人联手***同杀害了我丈夫和两个儿子,徐州公安局大黄山派出所却将现场参与杀人的李文启,李刘洋只作为证人,只逮了几天就以无罪给放了,至今逍遥法外。我多次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再反应就要抓捕我们,无奈之下只有向上级领导紧急申诉控告,以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制裁罪犯!

我本人针对判决书有两点让我费解:

(1)为什么只判一个持刀杀人李刘平的罪,而现场拿棍的李文启及另一个持刀在现场李刘洋无罪?难道此案件与他们无关?难道他们二人没有助长杀人犯李刘平的嚣张气焰?难道另一个持刀人李刘洋没有杀人动机?判他们无罪天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2)判决书下达的刑事附带发事赔赏6万元,难道三条人命及我们的精神损失费,生活费还有我那可怜三岁孙女抚养费只值6万元?

朗朗乾坤,法治社会,李文启,李刘平,李刘洋三人携带棍棒,刀具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杀害我丈夫,儿子(两个儿子)三条无辜生命,给我的家庭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及精神伤害。

惨啊!想我家九口人,目前就乘我一个人了,无依无靠的下半生我将如何度过.......。

喊冤人:吴继珍 看懂得人发自你们内心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