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是不能上诉吗
死刑立即执行可以上诉。
死刑,也称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在我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
若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程序叫做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同意执行死刑,才能够真正执行死刑。但是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若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立即执行判决,并不得上诉。如果被告人及其亲属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 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 罪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