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法律制定都需要以什么根据

所有法律的制定都要以《中华人民***和国宪法》为依据,具体如下: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中华人民***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