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多久一次

防火检查是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一、具体内容如下:

1.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重点防火部位每日进行一次。春节、十一等重大节日和超过3天以上的小长假前,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消防管理单位每年应组织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水压实验、灭火剂重量和有效期的检查、维修。灭火器材应当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5.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由物业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学校应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将隐患部位上报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及有效;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防火日检查情况。

10.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

(一)查阅消防档案

查阅消防档案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询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了解其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概况以及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熟悉程度。

2.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和技术规程。

(二)询问员工

2.询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了解单位对其培训的概况。

3.公众聚集的场所随机抽询数名员工,了解其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以及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三)查看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等情况。

查看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防火间距等,主要是的通过眼看、耳听、手摸等方法,判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得当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各组件是否完整齐全、各组件阀门及开关等是否置于规定启闭状态、各种仪表显示位置是否处于正常允许范围等。

四、检查判定要点及处置方法

1、电源线、插销、插座、电源开关、灯具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有异味或温度过高的现象

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上报有关领导,制定限期改正措施

2、是否有过量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品存放,填写检查记录表,告知危害,协助当场改正

3、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明显位置,是否被覆盖、遮挡总配电室或配电室是所有房间、处所、用电设备的总电源。其安全与否,事关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以及生活秩序,历来是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该类场所要求24小时值班,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法律依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