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疫情期间丧事规定
疫情期间丧事规定如下:
1、报备,应该到村委或社区报备,或者是给自己单位报备,要根据批准条件来办理,不能违背疫情期间的相关管控条约;
2、精简,疫情期间一切都精简,不能再像以前把民间所有的程序都要走完,能简单化的就简单处理,能不要的程序,删掉;
3、防护,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参与葬礼的人员都要进行测温扫码,戴口罩。如有14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及正处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不能参与葬礼;
4、消毒,对前来吊唁的人要保持距离,不要聚集,最好保持一米距离,增强防护措施,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参与葬礼的所人员还要进行手消毒。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