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转基因政策

法律分析:转基因作物产生的巨大经济、生态效益使得各国对转基因作物的发展持积极支持态度,我国也不例外,早在2008年,国家就启动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该专项计划用15年时间,投入经费240亿元人民币(国家投入120亿元)培育一批抗病虫、抗逆、优质、高产、高效的重大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并计划于“十三五”结束时实现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6亿亩,即4000万公顷。

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

(二)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

(三)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

(四)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

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