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去干犯法的事被公安局扣留人和车一年了该怎么办

向公安局说明情况,如果案件结案也是会将车子还回来的。

法律分析

追缴。所谓追缴,是指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追回并强制收归国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应当进行追查、收缴,发现犯罪分子已将赃款赃物转移、隐藏的,司法机关应当追查下落并予收缴。责令退赔。所谓责令退赔,是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相关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分子将其犯罪所得原物退还给被害人,在犯罪分子已将赃款赃物用掉、毁坏或挥霍的情况下,责令其按照赃款赃物的等额价款或者相同种类物赔偿被害人,并以最终退赔与否作为对其量刑的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刑法规定责令退赔的目的,是出于保护公私财产,不让犯罪分子因为犯罪而在经济上获取利益。追缴的财物,应当是经过刑事裁判确认的非法财物。退赔的财物,可以是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在非法所得被犯罪分子挥霍、消耗、灭失等情况下,无法退赔被害人的,也可以用犯罪分子个人的合法财物退赔。实务中,对于赃物适用退赔并无争议,而对于赃款是否适用退赔尚存争议。有观点认为,赃款系种类物,只能适用于追缴,而不适用于退赔,退赔的违法所得仅指赃物。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应只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犯和财物被犯罪行为损毁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包括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对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应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的途径解决。如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或挥霍的,应责令退赔。无法退赃的,在决定刑罚时,应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依据该规定,应当理解为退赔的财物包括赃款和赃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