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相关法律工资发放时间规定是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会要积极参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凡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会要督促企业及时调整。凡最低工资标准压低职工工资的,工会应会同有关方面促其纠正。对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则应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纠正并缴纳滞纳金,给职工以经济补偿;对情节严重的,要支持和帮助职工提请仲裁和诉讼。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企业,应设法筹资给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企业工会应通过集体协商和召开职代会等多种形式,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和调整机制。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